一、馆长岗位职责(馆长:娄坤 0830-3161730)
1、在学校党委、行政的领导下,主持档案馆全面工作;
2、负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学校档案工作规章制度;
3、负责制定和贯彻落实学校档案事业建设与发展规划、工作计划和规章制度;
4、负责指导、监督学校各归档单位的档案工作;
5、负责学校档案工作的基础建设和档案人员队伍建设,组织学校档案管理人员的业务学习、培训工作;开展档案学术研究与交流活动;
6、负责组织档案工作人员做好档案资源征集、保管、利用工作,档案资源信息化建设工作。
7、负责学校档案资源的安全和保密工作,确保档案材料安全完整。
8、负责做好校史资料的征集、编纂、宣传教育工作;做好学校校史馆开放管理和接待工作。
9、负责本部门党风廉政、安全稳定、意识形态等工作;
10、负责档案馆人员考核和评聘工作;
11、完成上级有关部门和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综合科工作职责(科长:刘晓豫 0830-3101092)
1、负责全馆日常行政管理相关工作。
2、负责协同档案馆负责人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学校档案工作规章制度。
3、负责征集、接收、鉴定、整理、统计、保管学校除干部档案、学生档案外的各类综合档案资料,运用各种技术手段保障档案安全。
4、负责各部门综合档案日常业务工作(收、管、用)的安排、指导和监督。
5、负责档案库房、业务用房的管理,落实档案库房“九防”工作;负责馆藏档案的保护及破损档案的修复工作。
6、负责档案信息收集、统计和上报工作。
7、负责综合档案利用服务及信息化工作。
8、做好综合档案的保密工作。
9、完成档案馆负责人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校史编研科工作职责(科长:陈海霞 0830-6572700)
1、负责收集、整理、挖掘校史及专题资料,根据学校发展和需求,组织编研相关工作。
2、开展并参与校史文化建设和宣传,利用档案和校史资料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发挥其文化教育功能。
3、起草校史馆的各项管理制度、规范,负责校史馆日常管理、运行维护、参观接待、讲解、登记等相关工作。
4、负责校史馆馆藏物品和设备的安全保管。
5、负责校史讲解员招募、培训与管理。
6、负责学校实物档案陈列室管理。
7、负责馆内宣传工作及档案馆网页的安全和维护。
8、负责网上校史馆的维护和内容更新。
四、干部人事档案科工作职责(副科长:张莉莉 0830-8912103)
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干部档案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管理干部人事档案。
2、负责收集、鉴别和整理学校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把好档案材料入口关,及时清理所缺材料并告知有关部门和本人补充齐全。
3、按照规定办理干部人事档案的查阅、借阅和转递。
4、及时了解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的新情况,制定、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做好干部人事档案的安全、保密、保管和保护工作。
5、推广、应用干部人事档案现代化管理方法和技术,持续推进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
6、配合有关方面调查涉及干部人事档案的违规违纪违法行为。
7、办理其他有关事项。
五、学生档案科工作职责(副科长:卢红娟 0830-6606168)
1、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档案工作的法规、政策。制定并执行学校学生档案管理工作相关制度。
2、负责组织协调招生就业部门、各院系完成新生档案的接收、整理、编目工作。
3、负责接收由招生就业部门统一移交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生新生档案。
4、负责组织协调学生档案形成部门和学生培养单位完成各类学生档案材料的日常收集、鉴别、整理、归档工作。
5、负责学生档案的统一集中管理,做好学生档案库房日常安全管理工作,运用各种技术手段保障档案安全。
6、负责学生档案相关查阅利用、统计、保密工作。
7、负责组织协调各院系完成毕业生档案的转递工作,提供档案转递信息查询服务,完善毕业生档案去向数据库。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