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医科大学档案库房管理制度

发布日期:2011-08-25    浏览次数:

为了确保档案的安全,最大限度地延长档案的寿命,加强档案库房的科学管理,有效地提供档案信息为本院各项工作服务,根据国家档案局《档案库房技术管理暂行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档案库房技术管理应贯彻“以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切实做好防盗、防火、防潮、防尘、防虫、防鼠、防高温、防强光和档案保管状况检查等方面的工作。

二、档案库房温度应控制在14~24℃,相对湿度应控制在45~60%。各库房安设温湿度记录仪表,配备去湿机,安装空调设备,定时测记库房内外温湿度。并根据气候及温湿度情况,及时调节库房内温湿度。

三、在每个档案装具内放置防虫药品,定期检查虫霉情况,档案装具外配备灭鼠器。

四、安全使用电器设备,定期检查电器线路。档案库房内严禁吸烟、严禁明火、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档案库房内必须配备消防器材,并按设备要求定期检查、更换。档案工作人员会熟练使用消防器材。

五、做好档案防强光工作,配备避光窗帘。

六、档案入库必须认真审查档案质量,清点数目,并及时登记入柜。

七、做好档案防尘工作,定期打扫卫生,保持室内整洁。

八、定期对档案进行清理,检查帐、卡、物是否相符。

九、非档案工作人员,不得随意进入库房。

十、档案库房内不准存放与档案无关或私人的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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